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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武汉实施买房新政,附最全房源表

发布时间: 2019-04-30 17:42:03

来源: 互联网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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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楼盘好消息来了!武汉刚需买房新政,今日起正式实施!

14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为配合房源比例扩大工作,武汉市对刚需无房家庭第一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正式发布了相应细则:

政策内容

15日起,武汉市备案均价20000/平方米以内、面积140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刚需家庭优先选房房源比例将不低于80%,白沙洲、四新等重点区域比例则将提高至100%

具体来看,对于预售备案价低于20000/平方米(不含2000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商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40 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8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6个热点区域,按10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时间节点上,操作细则中指出,在20181115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原规则执行;20181115日及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按新规执行。

从操作过程来看,将先后通过购房登记、住房查询、信息公示、公证摇号、优先选房、信息锁定、资格核查等环节。其中,意向购房人在收到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后有异议的,应在信息公示期间内申请异议复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受理后将在48内反馈复查处理意见。

此外,细则也对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如果开发企业违规,房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对其信用扣分并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直至采取停止商品房销售网签等管控措施。同时,如果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存在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将取消其本次优先选房资格,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此次进一步提高刚需无房家庭优先选房房源比例,是武汉市做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的举措,将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截至10月底,全市已有235个商品住房项目纳入刚需优先选房范围,刚需优先选房总套数33421套,总建筑面积约332.91万平方米。(长江云)

附:100%刚需房源表

据不完全整理,刚需房源比例100%6个片区内,共有38个楼盘在未来两个月有开盘计划。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6盘、汉阳区四新片区4盘、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4盘、洪山区白沙洲片区11盘、东西湖区常青片区6盘、蔡甸区7盘。

江岸区后湖片区6

星河2049,预计11月第一次开盘,推14号楼,户型88-170平带装修房。

首地云梦台,均价15000/平,预计11月开盘,推10121516号楼,户型114120140平毛坯房源,前期毛坯均价15000/平。

二七星城,预计近期推出建面约83平米、942房房源。

仁恒公园世纪,将推12号楼,建筑面积约120133平房源。

汉口派,预计11月第一次开盘,推出12号楼建面约60-90平带装修房。

华宇旭辉星空,预计近期推出28-140公寓

汉阳区四新片区

兴华御水澜湾,均价13000/平,将推出3611号楼115-197平毛坯房源。

保和墨水湾,将加推8号楼88-128平毛坯房源。

中核时代广场,将加推B地块5栋住宅,前期毛坯房源均价12000/平。

洪山区白沙洲片区

正商金域世家,预计11月初开盘,首开13141617号楼,主推124平带装修户型。

东原启城,预计11月底开盘,推出36号楼约348套房源,95108125144平户型。

鄂旅投书院世家,预计11月开盘,加推二期高层A6号、A7号楼,建面约87104125平房源,均价11500/(2000/平带装修)

旭辉华宇江悦府,预计11月底加推4栋楼,面积价格待定,上期开盘均价约13000/平,含2500/平的带装修。

爱家名校华城,均价9500/平,预计11月加推新房源,户型面积约90112136平毛坯。

翰林尚苑,均价16000/平,预计11月加推建面1314号楼,102-125平带装修房源。

新力城,均价13000/平,预计11月加推1245号楼,91平、117平、132平共672套房,上一期均价13000/平,含2500/平的带装修。

旭辉江山境,预计2018年年底首开23号楼,主推建面约125143175㎡带装修房源。

保利上城,预计11月加推16-18号楼,主推建面约77-140平户型。

楚天都市沁园,预计11月底开盘推出高层108平和127平房源,前期毛坯均价11500/平。

万科云城 ,预计12月推出156号楼,首开118-167平房源。

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

联投水乡小镇,均价16000/平,预计11月加推建面约111-137平米房源。

光谷188国际社区,均价17000/平含,预计12月底推出107-160平房源。

光和创谷,预计11月开盘,主推建面约48-78LOFT

当代云谷,均价16300/平,预计12月开盘,加推3号楼,建面约103118平带装修房源。

东西湖区常青片区

恒大常青花园,预计11月开盘,推出20号楼建面约81106124平带装修房源,均价15800/平,含2500/平的带装修。

美联奥林匹克花园6期,预计年底开盘,加推54号楼建面约96-135平带装修房源,上期开盘均价16000/平,含2500/平装修。

越秀逸府,预计11月开盘,推出户型建面约91120137平米,周边含带装修均价约16000/平。

金地北辰阅风华,预计111314日开盘,推出建面约125-141平两梯两户带装修小高层

地铁时代常青城,预计2018年下半年加推二期新房源,前期2016年销售均价10500/平。

梦想特区宏图里,预计11月开盘,加推5号楼,上期含带装修均价约14000/平,含2500/平的带装修。

蔡甸区

世茂龙湾,均价8700/㎡,预计11月加推910号楼106-123平带装修房源,均价8700/平,包含2000/平装修费用。

金地中法仟佰汇,预计11月中下旬加推108140170户型,均价约8800/平,含装修2000/平。

中建锦绣双城,预计11月第一次开盘,推出4号楼和5号楼107-128平带装修房源,开盘价格为预计为9000/(2000/平带装修)

三和剑桥城,均价8300/平,预计年底加推,具体时间和房源待定。

光华御江湾,均价9000/平,预计2018年下半年开盘,预计均价9000/平米,包含带装修标准2000/平米,推出1#2#3#建面86-133平带装修房源。

海山幸福湾,均价4500/平,预计2018年下半年加推第三期12#-16#,具体加推时间和户型待定。

中国核建锦城,均价6500/平,预计2018年下半年加推三期,主推建面约100120145160平平层房源。

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第一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工作,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努力满足我市刚需人群第一次购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适用对象

意向购房家庭满足以下条件可优先选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

()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我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二、房源范围

我市符合以下标准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纳入优先购房范围:

()预售备案均价低于20000/平方米(不含20000/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

()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40 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80%的比例(8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其中,江岸区后湖片区、汉阳区四新片区、洪山区白沙洲片区、东湖高新区光谷东片区、东西湖区常青片区、蔡甸区等热点区域,按100%的比例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三、操作程序

()购房登记。开发企业受理购房意向登记时应主动向意向购房人宣传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刚需人群第一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政策,并在登记销售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开发企业应合理控制房屋销售登记规模,受理意向购房登记时间不少于48

()住房查询。开发企业受理购房登记后,应及时与意向购房人共同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市房产信息中心应于4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开发企业应及时向意向购房人告知查询结果,并确定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信息公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公示以下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48

1.商品房销售方案;

2.优先选房人员名单;

3.公证摇号的方案与说明;

4.其他按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证摇号。开发企业第一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应对优先选购房源与优先选房顺序进行摇号,摇号结果应当场予以公示,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

()优先选房。开发企业依据公示的结果有序组织意向购房人按摇号顺序选房。优先选房后,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主决定销售方式并纳入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信息锁定。开发企业公开销售后3日内,应及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购房人信息与选定房源关联,系统显示为已锁定状态,并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对外公示。

()资格核查。开发企业应同时上传《购房人清册》及相关资料申请购房资格核查。各区房管部门负责购房资格核查,对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购房人应及时反馈给开发企业和购房人,无异议后解除选定房源锁定状态,并重新纳入项目准售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销售。

四、异议处理。 意向购房人在收到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结果后有异议的,应在信息公示期间内向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异议复查,市房产信息中心受理后应于48内反馈复查处理意见。

五、资料保存。 开发企业应配合公证机构完备商品房销售方案、《购房人清册》、公证排序结果、依序选房结果等资料台账备查。

六、违规查处。 房管部门应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程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对其信用扣分并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直至采取停止商品房销售网签等管控措施。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存在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取消其本次优先选房资格,所选房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本规程自20181115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责任编辑: leshan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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